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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改 没钱的企业怎么办?

2000-04-05 来源:生活时报 中国经济时报 刘树铎 我有话说

2月23日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,今年房改的重点是推动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货币化分配,总的原则是:企事业单位应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,坚持方案自选、方式多样、民主决策。

其实早在去年年底,建设部就决定将公房租金由目前的1.30元/平方米,上调为3.05元/平方米,由于种种原因,推迟至4月1日执行。此措施一出台,立即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反响,尤其是企业,马上就增加了一大笔支出,但在记者深入采访中了解到,企业所要面对的,决不仅仅是一点钱的问题。

“提租补贴”的本意是好的,但究竟能达到什么目的呢?

提租补贴在北京引起了强烈的反响,大家一致认为,有钱的企业好办一些,但大多数企业效益不好,连工资都难发,补贴靠什么发?

但政府的用意非常明确,企业的房改必须进行下去,能发补贴就发补贴,能发多少就发多少,房租要尽可能照顾困难户,实在发不了补贴的企业自己想办法,企业不是有住房周转资金吗?别管有多少,先发两月再说。

记得此前不久,建设部部长俞正声曾经指出过,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要区别对待,对于自收自支的企事业单位,房改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。要实行民主决策,企业状况好的可以实行货币分配,企业工资已经很高的,应该说已经包含了货币分配的形式;企业困难的,目前需要解决的是工资问题,而不是解决住房问题。这段话可以说就是企业房改的指导思想,那意思也很明确,有钱就发补贴,没钱就不发补贴。

那么,企业怎么说呢?

首钢集团房改办薄玉栎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单位住房情况太复杂了,外单位有住本单位房子的,本单位也有住外单位房子的,房租如何收,补贴又该怎么发呢?首钢集团一年发放补贴约需1.7亿元,但住房周转资金只有4000万元,暂时能发1-2个月的,以后怎么办呢?

新华印刷厂的高福成厂长说,新华印刷厂的利润几乎为零,也就是刚好能维持给职工发工资。现在一年要给3000多人发补贴,就要300多万,这钱从哪来呢?

北京市房改办的唐步月先生认为,房改,说白了就是一个钱的问题,有钱好办,没钱就不好办。

但仅仅是钱的问题吗?

企业房改,是要公平还是要合理?有人戏称,这是“政府请客,企业买单”。

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看,事业单位的房改进行得相对比较顺利,因为有财政支持,而企业呢?要靠自己解决。

对大多数效益不好的企业来说,勉强能发工资或者根本就发不出工资,而职工的房租已经涨了,他们在盼着发补贴,到时候,一旦没钱给补贴,他们会心甘情愿地交房租吗?

条件相对好一些的企业,比如首钢,房改办薄玉栎主任说,政府的政策已经定了,我们就遵照执行呗。住房周转金不够,毕竟还有点利润,挤占钱也得把工人的补贴发下去。

有的企业提到,给职工发补贴的钱能不能列入生产成本,有关部门的答复是:不行。

有的企业建议,给职工发的补贴能不能不列入工资总额,因为如果列入工资总额,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。税务局的答复是:必须列入工资总额,该缴的税必须得缴!但房租交了出去,单位给点补贴又要缴个人所得税,这公平吗?职工会认可吗?

还有就是退休工人的补贴。这些退休工人是要给补贴的,但在岗工人肯定会有意见,凭什么要用在岗工人的血汗钱为他们发补贴呢?

另外,这次中央下发的文件已经非常明确了,就是按级别发放补贴,要求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。但企业已经不论级别了,怎么参照呢?政府又没有给企业定下具体的房改办法,让企业自己去想办法,企业该怎么办?按级别发,职工有意见,不按级别发,与政策又不符,到底怎么才算合理?

新华印刷厂高福成厂长说,平均发放补贴这本身就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,干多干少全有补贴,干好干坏全有补贴,这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。

各地都在探索最好的房改方式,正像有人总结的,房改其实就是社会资金的再分配。但这是房改的终极目的吗?

有钱就改,没钱就不改,不是长久之计。

上海市住房委员会的吴政同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企业房改都是比较困难的,但上海相对好一些,因为上海企事业单位房改进行得比较早,房租也是逐步提起来的,不像北京一步到位。

上海收取租金的办法是每年按上一年的50%递增,收取家庭总收入的9%,超出部分减免。对收入低的住房困难户,实行廉租房的办法,由政府分配住房。怎样才算住房困难户呢?一是具有民政部门发放的“粮油帮困卡”的最低收入户;二是经核定的住房困难户。到去年为止,上海已经为7万多户居民解决了住房问题。

重庆市房改办的蒋先生说,重庆企业房改不会有什么特殊政策,有钱就改,没钱怎么改?

长春市航空机载设备公司房产处的孙小姐说得更直接:“我们现在工资都发不出,谈什么补贴。无钱补贴,也就无法提租,这有什么好说的呢?”

沈阳市房改办李主任说,没办法,效益不好的企业暂时不能动,效益较好的企业,可以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。但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,根据效益情况,能参照则参照,不能参照则实行分类改革的办法,虽然租住公房的职工只占20%多,但也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啊!

李主任指出,有人认为,住房货币化分配就是社会资金的再分配,这本身就值得商榷。如果不建立起一套住房分配的市场运行机制,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也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,更关乎整个社会的改革发展。
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企业房改虽然与企业效益息息相关,但更重要的还在于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配和激励机制,效益好的就改,或者就发补贴,效益不好的就不改,或者就不发补贴,这只能是短期的不是办法的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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